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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通信行业2006年度和考核认定
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依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青文字[2006]11号文件要求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工作惯例,信息产业部、共青团中央定于今年11月至明年1月中旬开展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并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
二、 评选和考核内容
(一) 按新增20%的比例,评选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二) 对通信行业本系统所有青年文明号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
格者认定为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三) 评选考核认定工作要求及考核方式和推荐申报程序,仍按
信部人[2003]524号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团委接到此通知后及时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好通信运营企业的评选和考核工作,确保评选、考核质量。不符合全国青年文明号条件的,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团委要出具正式报告,针对自然条件不符、失去先进性、违规违纪等不同原因,对建议取消称号的青年集体予以说明。
(四) 所有新申报单位和所有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都需
于2006年12月20日以前登录“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www.ymu.org.cn),在“申报专区”根据网络提示填写和更新本集体基本情况(今年已注册通过的不需重新注册)。
三、 评选和考核时间
(一) 通信行业各成员单位(国家邮政局、各电信运营公司)应
于2006年11月中旬下发本系统的评选考核通知。
(二) 通信行业各成员单位应于2006年12月15日前提出本系统
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包括新命名和认定的),连同申报、考核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送部创建办,共同评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
(三) 2006年12月30日前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
室和部创建办将分别在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对通信行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 2007年1月20日前后,由信息产业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
印发通信行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决定。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时间,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共
同做好此次评选考核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010-66011350(部创建办)
附件:1.通信行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通信行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