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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和谐社会 和谐青年 和谐行动”青年文明号爱心促和谐行动工作简报
 
 

和谐社会 和谐青年 和谐行动青年文明号爱心促和谐行动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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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喜迎云南省第八次党代会,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要求和11月6日团中央常委会作出的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决议。11月9日,共青团云南省委在昆明启动了“和谐社会、和谐青年、和谐行动”青年文明号爱心促和谐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动员100个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每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组织招募 100名青年志愿者,每100名青年志愿者中的青年均按“一对一”形式,或资助100名贫困学生,或帮教100名未成年犯,或温暖100名孤寡老人,或帮助100名残疾人,或结对100户零就业家庭,或关爱100名艾滋孤儿,或倡议100名青年企业家投身爱心传递结对活动,共建100个和谐社区。把爱心传递到需要关爱的人,把温暖送给需要帮助的人,把和谐辐射到每一个人身上。16个州市团委书记及35个厅局公司团委书记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团省委书记罗国权同志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切实开展好“和谐社会、和谐青年、和谐行动”青年文明号爱心促和谐活动。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摸底启动阶段(2006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2006年11月9日,由16个州市团委及城青系统35个厅局公司团委负责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各团委根据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社区结对的名单,明确工作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每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从本系统或社会上动员招募100名青年志愿者。积极主动与自己结对共建的社区联系,摸清社区内的贫困学生、未成年犯、孤寡老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艾滋孤儿等六类弱势人群的基本情况。若与之结对的社区中六类弱势人群合计不足100名的,不受六个类别限制,也可到结对以外的社区或农村、工厂、学校联系与每名青年志愿者结对的关爱对象。即结对关爱活动,原则上以与之结对的社区及六类对象为范围,但也不局限于此。应从结对社区的实际出发,从需要帮助的需求出发,但每个青年文明号集体动员的青年志愿者及与之结对的关爱对象均不得少于100名。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31日)。各青年文明号集体中的青年及动员招募的青年志愿者,对关爱对象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了解他们面临的问题,摸清他们最需要解决的困难,然后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能够体现较好的和谐文化的关爱方案。关爱方案经青年文明号集体所隶属的团委(总支、支部)组织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后由青年文明号集体按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三是深化提高阶段(2007年2月1日----2007年3月31日)。各级团委要以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为统揽,及时研究关爱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内容,体现和谐文化,把这项活动做深做实。如司法行政系统团委可组织100名青年律师进社区;省高院团委可组织100名青年法官进校园;省检察院团委可组织100名青年检察官进监舍;文化厅团委可组织100名青年文艺工作者进工厂;昆钢云铜等省属国有大企业团委可组织100名青年工人进农村;省监狱局团工委可组织100名未成年犯进高校;省教育厅团委可组织100名城市青年教师进村小;昆明海关团委可组织100名海关青年进外企;省青企协秘书处可组织100名非公青年企业家进党校等系列深化活动,从而实现城乡和谐、青年与社会和谐,把爱心促和谐活动做成共青团工作的一个响亮品牌,做成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形象工程。四是巩固完善阶段(2007年4月1日——2007年5月4日)。团省委将适时召开工作总结推进会,督促工作开展,深化工作内涵,丰富工作载体,发现工作典型。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重要的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一级团委和每一位团干部都应该破解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共青团应该怎么办?青年应该怎么办?“三和”行动就是破解这样一个课题的工作思路之一。开展“和谐社会、和谐青年、和谐行动”青年文明号爱心促和谐活动的意义体现在:一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1994年4月1日,江泽民同志亲笔为青年文明号题词,1996年5月4日胡锦涛同志视察北京西单商场青年文明号活动,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的广大青年。青年文明号作为“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的代名词,创建评比活动已有12年的历史,它是一个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围绕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评比标准的“青”字号的响亮品牌。“青年文明号”从它的产生到发展的每个过程,都体现了共青团工作与时俱进的风格,都体现了共青团服务于党政中心工作的特点。但十多年来在创建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重授牌,轻管理;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丰富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工作载体,拓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工作内涵,创新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工作形式,擦亮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工作品牌,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活跃在社区,活跃在农村,活跃在最需要关心帮助的人周围,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为广大青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传递爱心的使者,播洒和谐的纽带。通过爱心促和谐活动,让每一个“青年文明号”匾牌都成为一面青年的旗帜,让每一个“青年文明号”集体都成为青年的楷模,让每一个“青年文明号”中的青年都成为青年的标兵。二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就全省的情况看,在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中,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企业类,这一类青年文明号集体大多分布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的企业,充足的工作经费,优秀的青年工作者,坚强的党政领导,决定了这一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有从事“三和”行动的各种条件;另一类青年文明号集体大多分布在行政、司法等部门,这一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拥有较强的整合社会上青年资源的能力,从事“三和”行动也较为容易。不少城青系统的厅局公司团委、党委及青年工作者,工作中他们担心的是没有切实可行的载体,不少厅局公司共青团工作仅停留在简单的活动上。因而,开展青年工作的经费不是厅局公司共青团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州(市)县乡基层团委经费制约是工作开展的首要问题。所以,通过分布在全省各地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把城青工作和基层团委的工作做到相互整合,取长补短。城乡互动本身就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性。只要我们各级团委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以点带面,长抓不懈,深入推进,那么用2年左右时间,就可以把在云南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州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县(市、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都变成一个个传递和谐、辐射爱心的集体,通过这样的创建活动,我们基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就会变实,影响就会变大,和群众的联系就会增多,工作亮点就将突显,这样,党政就一定会重视,人民群众就一定会满意。四是具有较强的整合性。通过“三和”行动可以把共青团的许多老品牌工作串联起来,赋予其时代新内涵,赋予其新的活力,如青年志愿者工作、青年文明号工作、帮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帮教未成年犯的工作,帮助孤寡老人的工作,帮助残疾人的工作,帮助艾滋孤儿的工作,帮助下岗职工的工作,服务青年企业家的工作,通过“三和”行动,我们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统揽,把多项工作激活、串联起来,整和起来,不断推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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