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旅游局,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直机关团工委: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旅游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决定,从1994年起,在全国旅游行业青年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一、活动宗旨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旅游行业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规范服务,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观念,全面提高旅游行业青年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展现当代旅游行业青年职工的精神风貌,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这项活动的主题口号:旅游促进社会文明,青年要做文明使者。
二、基本条件
1.“青年文明号”产生于全国旅游行业中的旅行社、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服务公司、免税品公司、旅游商品生产定点工厂、旅游定点商店、旅游定点餐馆,游览参观点等基层单位;
2.“青年文明号”应是35岁以下青年占大多数、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
3.“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和岗位上的青年,应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应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4.“青年文明号”应在旅游行业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5.“青年文明号”的共青团组织应该健全有力,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6.“青年文明号”的工作及成效应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海内外旅游者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1994年度实施步骤(略)
今后,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将作为全国旅游行业青年的主题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丰富内容,完善形式,健全机制。以往各地、各单位开展的同类活动,要根据此方案精神,逐步在名称上统一,在操作上并轨。共青团中央、国家旅游局将每年联合命名表彰一批全国级“青年文明号”。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全国旅游行业的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共同领导下开展,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联合成立旅游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旅游行业各级党政部门要对这项活动给予充分重视,认真指导并及时解决活动中的有关问题,大力支持团组织的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紧紧依靠党政领导,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带领广大青年开展活动。
2.要精心组织实施。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一项全国性、长期性的重要活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活动规划,精心组织,分步推进。要注意抓好典型,发挥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要不断总结完善活动形式, 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水平。 要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使活动切实起到提高青年文明素质、推动旅游行业发展的作用。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给予及时、充分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提高社会效益。
3.要建立必要的激励和竟争机制。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集体要予以表彰。被授予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或岗位将由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命名表彰,对获得荣誉称号集体的奖勋要在职工奖励基金中体现。同时要把活动作为培养青年干部、推荐优秀青年干部走上领位的重要渠道。“青年文明号”从申报、考核到命名、表彰、复查都要力求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坚持标准、从严考核、竞争创优、能上能下”的原则,对命名挂牌的“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坚持每年考核一次,对不符合标标准的要予以通报撤销,对连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在全国旅游行业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对于内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培养跨世纪的一代旅游职工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旅游局号召全国旅游行业的广大青年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 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领导小组名单(略)
共青团中央 国家旅游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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