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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年度

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法[2007]60号

 

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与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配合,根据青年成长成才的规律和特点,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青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青年队伍整体素质。一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开拓进取,积极建功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广泛赞誉和良好评价。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经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团委共同逐级申报、严格考察和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等11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等53个青年集体为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附后)。希望获得荣誉的青年集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化荣誉为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尤其是青年集体和广大青年要向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学习,学习他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想情怀;学习他们牢记宗旨、维护全局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的职业品格;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清正廉洁、不计得失的高尚情操。要将向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学习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在各项司法工作中,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心同德,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06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一、新命名的是: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

2、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3、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科

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

5、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6、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7、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北园人民法庭

8、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9、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安福寺人民法庭

10、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闫村人民法庭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二、继续认定的是: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

4、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滨海人民法庭

5、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6、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7、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8、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9、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10、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宝力人民法庭

11、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开通人民法庭

12、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1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

1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人民法庭

15、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

16、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17、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兴仁人民法庭

18、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19、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20、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1、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2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禾山人民法庭

23、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4、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25、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

26、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南营人民法庭

27、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8、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29、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人民法庭

30、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石臼人民法庭

31、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32、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3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34、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

35、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36、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

37、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流芳人民法庭

38、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39、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归州人民法庭

40、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4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

42、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4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44、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45、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官处

46、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

47、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8、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49、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室

50、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5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文印室

52、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53、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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